fbpx

2020 開網店 是否 需要 商業登記証 ?

這個問題很多會問:「在香港開網店,是不是不用商業登記証?」

我相信這個迷思,很多人都有同樣的疑問,包括開 網店, Instagram Shop,Facebook 專頁等,到底需不需要商業登記呢?請大家了解一下以下原文

原文: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 310 章)規定,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的經營者須於有關業務開始經營起計 1 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。本局不會接納任何不存在或尚未開始經營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。

其實不論是什麼形式的網店,都是需要商業登記。

根據香港稅務局的指引,須辦理商業登記的「業務」 包括:

  1. 為了圖利而從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、商務、工藝、專業、職業或其他活動
  2. 為會員提供設施、服務及專用處所,以便進行社交或康樂活動的會社;
  3. 所有根據《公司條例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,或非在香港成立但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有限公司,不論其實際上是否有在香港經營業務。
  4. 所有在香港設有代表辦事處或聯絡辦事處,或出租其在香港的物業的非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,不論其有否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。

經營網店,無論規模是多大多少,都符合了第一點中提到的「任何形式的生意、商務、工藝、專業、職業或其他活動」,而必需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到稅務局申請商業登記證。

那些業務是可以豁免登記?

可豁免登記的服務或經營只有:

  1. 慈善機構;
  2. 農業、園藝或漁業的經營(此項豁免不適用於根據《公司條例》成立為法團或須註冊的公司);
  3. 擦皮鞋的生意;以及
  4. 根據《小販規例》須要領取牌照的各種小販生意(在建築物內經營者除外)。

稅務局並沒有說明你的業務少於幾多生意額就可以不用登記,內容只指出如果你的業務,每月的平均生意額不超過以下限額,是可以申請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:

  • 主要憑提供服務以賺取利潤的業務 $10,000
  • 其他業務 $30,000
  • 如獨資東主或相同合夥人同時經營兩項或多於兩項業務,則任何一間該等業務均不會獲得豁免這些費用

其他人也沒登記,我也會安全的!?

稅務局已經清楚的列明不依時遞交申請的後果:可處罰款 $5,000 及監禁 1 年;繳交本年度及過往年度商業登記費及徵費(如開業超過十二個月)。

所以千萬不要為了那 不交 $250 (2019年4月1日起)而冒險!這是在保障自己。

如何申請?

提交商業登記申請有三個方法:

  • 親臨灣仔稅務大樓 4/F 的商業登記署(當天就可申請到)
  • 郵寄至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箱 29015 號。
  • 網上申請(只適用於獨資業務、合夥業務及分行登記)。

我個人會建議你在網上申請,真的很簡單,它會告訴你需要什麼,不用反反覆覆的去問這個人那個人。你還可以選擇自己去稅務大樓拿或郵寄到你登記的營業地址,提交申請後馬上就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拿。

以下是 網上申請示範,圖文教學,清楚簡單。

總結:開網店 是否 需要商業登記証? 答案是需要的!

不要抱僥幸的心態而不申請商業登記不要讓自己有後顧之憂,才可以在網店大市場中大展拳腳,希望這文章可以幫到想開網店的你。

發佈留言

遇到問題?